以香港、澳門、廣州、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為區域發展的核心引擎引領粵港澳大灣區建設,發揮香港—深圳、廣州—佛山、澳門—珠海強強聯合的帶動作用。
充分發揮廣深港高鐵重要作用,促進粵港人員往來更加高效、便捷,支持在高鐵沿線和高鐵站周邊建設合作平臺載體,為深化粵港合作提供支撐。
打造高水平科技創新載體和平臺。推進“廣州—深圳—香港—澳門”科技創新走廊建設。加快中新廣州知識城、深圳光明科學城、東莞中子科學城、佛山三龍灣高端創新集聚區等重點創新平臺建設。
強化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。更好發揮廣州知識產權法院、深圳知識產權法庭等機構作用,探索制定商業模式等新形態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辦法,推進電子商務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地方立法。
加強知識產權應用。加快推進中國(廣東)知識產權保護中心、中國(佛山)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的建設與運營,支持中新廣州知識城開展國家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。
深化營商環境改革。支持廣州、東莞等開展深化營商環境綜合改革試點,支持深圳、廣州開發區創建營商環境改革創新實驗區。爭取將合格境內投資者境外投資試點范圍擴大到南沙、橫琴片區。
探索建立大灣區區域標準化合作機制,支持大灣區行業組織發起成立標準聯盟,支持廣州南沙建設全球進出口商品質量溯源中心。推進廣州、深圳、珠海、東莞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等內容,下次小編再跟你一起分享!